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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:巧谈行政复议

来源:未知   发布时间:2014-01-10 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

 在行政法当中,行政复议是一个较为重要的概念,也是考试的常考点。所谓的行政复议,它不是行政行为,而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行为。

  一、概 念

  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,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,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、适当性审查,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和制度。

  在行政法中,它所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,是一种不平等的法律关系。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,如果相对人对行政机关所行使的行为不服或不满,那么作为我们公民来说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?在行政法中,公民的合法救济行为有两个,一是行政复议,二是行政诉讼,它们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对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提起申请,而后者是向法院提起。

  试题回顾:

 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:

  A 行政复议是行政行为 B 行政复议是司法行为

  C 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行为 D 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方式的一种

  答案:C D

  二、受案范围

  哪些行为可以进行复议,哪些是不可以的呢?

  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进行复议,包括行政处罚,行政许可,行政制裁等等,而抽象的行政行为可以么?也可以,但是要注意的是,抽象的行政行为不能直接作为复议对象,而是要进行附带性申请,也就是对行为本身不服时,可以连带惩罚的法规一起进行复议。

  比如在8月份,保定市路边停了一辆私家小车,车牌上面有一张纸覆盖,盖住了车牌号,车主正好出去买东西,回来的时候,发现交警已经对他开了罚单,并且还扣了6分,车主见状连连解释说车牌上的纸不是他所为,而是风大挂到牌子上的,为此交警仍然以纸太过于规整唯有开具罚单,对此,车主不服,遂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,这种行为是有效行为,可以提起复议。

  在这要注意的是,国家行为,内部调节行为,刑事行为都是不可以进行复议的。

  三、复议机关

  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

 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 同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

  垂直领导的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

  省级以下政府 上级政府

  省部级单位 原机关

  政府派出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部门

  派出机构 主管部门或该部门同级政府

  被授权组织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

  多个行政机关 共同上一级机关

  被撤销的机关 继续行使职权机关的上一级机关

  要注意的是,如果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是国务院,那么复议机关是原单位,比如对山西省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,它的上一级是国务院,那么这时是不向国务院进行复议的,而是要向原单位,即山西省政府进行复议。

  四、行政复议程序

  1、申 请

  申请期限:行政相对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,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。

  申请形式:可以面,也可以口头

  在这里,我们要记住申请的时间。

  2、受 理

  审查: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,应在5天内审查受理。审查受理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,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做出决定。但是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。情况复杂,可以适当延长,并告知被申请人和申请人,但是延长最多不超过30天。

  试题回顾

  根据《行政复议法》,在一般情况下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______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;而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________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。

  A.60日 60日 B.60日 30日 C.30日 30日 D、30日 60日

  答案: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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