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院201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,现定于2014年6月27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对象
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,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(体检人员名单附后)。
二、体检时间、地点
体检时间:2014年6月27日上午
体检地点:按照《关于确定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》(晋人社厅发[2012]98号)规定的《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名单》中选取。
集中地点: 2014年6月27日8:30点在省发改委宏观研究院会议室报到集中。
三、体检费用
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,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。
四、体检标准
体检执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、体检操作手册和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。
五、体检注意事项
1、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:本人身份证原件。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,不得参加体检。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,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,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违者取消录用资格。
3、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,否则取消录用资格。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,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,否则取消录用资格。
4、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,不要过于紧张。
5、体检前三天,要注意饮食,不要吃过多油腻、不易消化的食物,不饮酒,不要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。
6、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勿熬夜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。注意个人卫生。
7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前一天21:00时后保持空腹。
8、体检当日,女性不要化妆。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。
咨询电话:0351-3119276
附件:体检人员名单
山西省发改委宏观研究院
2014年6月24日